小康大美第二届中国(南京)农民画优秀作品双年展征稿通知
2020年我国将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
中国农民画根植于传统民间绘画,来源于农村生活,具有强烈的艺术特色和时代色彩。为充分反映全国农村社会进步、文化繁荣、人民幸福、生态良好的历史性成就,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民间文化,繁荣发展新时期民间文艺事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单位共同举办第二届中国(南京)农民画优秀作品双年展。
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江苏省现代美术馆
协办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农民画美术馆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作品展览时间:2020年9月底—10月上旬
三、展览地点
地点:江苏省现代美术馆
四、展览规模
拟展出入选优秀作品约150件。
徐承波 彝山处处是黄金97cm×180cm贵州六盘水首届获奖作品
陈良成富饶的母亲河76cm×160cm江苏邳州首届获奖作品
黄金良乐生活90cm×90cm浙江宁波首届获奖作品
五、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本次展览面向全国征稿,应征作品必须为农民画。凡从事农民画创作的艺术工作者均可投稿,各省、市、自治区民协及农民画画乡(基地)可组织集体投稿,个人投稿与集体投稿不得重复。
2.内容要求:
作品内容须与展览主题相符,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为完美的艺术表现力;
表现新时代的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
反映现实生活,具有浓郁生活气息、鲜明地域特色和强烈时代特征;
在艺术形式、风格语言和技艺表现方面要体现农民画的艺术特征。
3.尺寸规定:应征作品最大不超过整开纸大小(787×1096mm),正方形或长方形皆可,不收装裱和装框作品。
朱琴华晒77cm×74cm浙江嘉兴首届获奖作品
刘晨硕果满园 106cm×75cm 山东青岛 首届获奖作品
六、关于评审
本次展览应征作品分初评和终评。由主办单位组成组委会,并由组委会聘请全国农民画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
1.初评:
应征作者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投稿。电子邮件需包括作品高清(不小于5M)电子照片(jpg格式)1张,以及Word版本第二届中国(南京)农民画优秀作品双年展作品登记表,集体送件单位另需提供Word版本第二届中国(南京)农民画优秀作品双年展选送作品汇总表。
一人仅限投稿1件(组)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
邮件中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等信息。
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
电子邮件标题须以“小康大美——第二届中国(南京)农民画优秀作品双年展+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所在地区”的方式命名。
初评投稿邮箱:470829092@qq.com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18914454499
周炳涛 民俗民宿幸福村76cm×150cm江西芦奚首届获奖作品
盛璞醉美枫泾79cm×84cm 上海金山 首届获奖作品
郑红飞 起航之二 76cm×117cm 浙江舟山首届获奖作品
2.终评:
初评入围作者接到通知后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终评,作品不需装裱。
作品背面须统一贴上作品标签(信息要求与初评一致)。
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收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终评收件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农民画美术馆(南京市六合区冶山街道画乡路1号冶山街道文体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18914454499
终评结果将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官方网站、江苏文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作品必须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兰开翠美丽乡村130cm×50cm 贵州龙里 首届获奖作品
王朝芬 快乐的节日 137cm×68cm 贵州龙里 首届获奖作品
七、奖励办法
1.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2.组委会将从入展作品中评选出收藏作品,并付收藏费用。(未收藏的入展作品展出后退件)
3.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4.组委会将对送件数量与质量等方面突出的集体送件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地点设在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联系人:唐鹏
电话:(025)83572126、18118998872
九、注意事项
1.本次作品征集,免收参展费、评审费、通联费、退稿费。
2.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凡是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4.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