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由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电视艺术家协会、青岛市文联、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主办,青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2024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将于2024年8月-9月在青岛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4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上海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江西省电影家电视艺术家协会
安徽省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青岛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
青岛广电影视有限责任公司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资格:各院校师生、影视公司、微电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2.题材要求:参评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3.作品要求:作品需在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需为数字化视频作品,如微电影、网络剧、网络视频、动漫、Flash等;
4.版权要求:参赛人应拥有作品版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报送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报名表10份(在文末附件下载);
2.作品U盘1件,内含报名表、参赛视频(视频确保能在电脑中正常播放,如评选过程中未能达到播放要求将直接淘汰);
(三)报送方式:
1.各省(市)电视艺术家协会负责本省(市)参赛作品的征集和初评工作,选送不超过30部优秀作品统一寄送;
2.寄送/报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文联304 李老师(收)025-83572079
未按以上方式、材料报送不全的不予参评。
五、版权归属
本次大赛主办和承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媒体播映权,如有需要,优先与主创单位和主创人员协商改编事宜。
六、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2024华东地区暨全国部分省市微视频(微电影)作品大赛组委会。
七、大赛终评工作将于2024年9月在青岛举行,颁奖时间另行通知。
组委会联系人:蓝光林;联系电话:15020028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