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江苏省水彩(粉)画作品展
征 稿 通 知
江苏省水彩(粉)画作品展作为江苏省美术家协会的品牌展览,持续推动了我省水彩(粉)画艺术创作的繁荣发展。为展现近两年江苏水彩(粉)画创作的新探索、新面貌,拟于2026年8月在江苏省现代美术馆举办“第十一届江苏省水彩(粉)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江苏省现代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26年8月,江苏省现代美术馆
三、评选委员会
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在省美协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览规模
展出水彩(粉)画作品约120件(其中优秀作品30件,入选作品90件)。
五、征集办法
(一)征稿对象:面向全省公开征稿,凡年满18周岁的美术工作者均可参加,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参评;
(二)创作年限:凡在第十届江苏省水彩(粉)画作品展(2024年6月以后)之后创作的纸上绘制的水彩、水粉、色粉画作品均可送选;
(三)作品规格:外框尺寸不大于180cm×180cm;
(四)已入选过省级以上展览的作品请勿投稿。
(五)评选过程:
1、初评:参评作者需将高清作品照片1张(不小于3兆)和投稿登记表电子版于2026年7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jsmxscfhz@163.com,文件名为:十一届水彩(粉)画展+设区市+姓名。
2、复评:初评结果公布后,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原件寄送至收件地点(时间、地址在初评名单公布后通知)。作者请自配牢固画框,如有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硬质玻璃。作品需自行购买商业保险,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主办单位概不负责。收件过程中,所有作品收件、拆件时录像,尤其是外包装发现有破损时,在送件当事人见证下,与作者联系,说明情况,拍照、录像取证,明确责任。寄送作品须与初评照片一致,背面粘贴《投稿登记表》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方便作品评审及收、退件。作品经评委会复评确认后展出。
3、退件:所有作品在展览(包括巡展)结束后全部退还。退件由展览承办单位负责办理到付,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初评图片拍摄、作品装裱、送退件运输费、保险费等)由作者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原件。在江苏省美协历次展览中因违规取消资格者以及在本次展览投稿中有抄袭、侵权、仿真印刷、代笔等行为的,展览组委会将取消违规作者的参展资格,由此导致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负责,并在“江苏文艺网”进行公告。
六、参展待遇
1、获优秀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时可计3分,入选作品作者在申请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时可计2分;
2、所有参展作者获赠展览作品集1册;
3、由江苏省美协向作者颁发入选证书;
4、邀请部分优秀作品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及研讨会。
七、宣传推广
本届展览将由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及时发布征稿通知、初评结果、复评结果、展览预告、开幕式新闻推送等,并借助跨媒体平台进行展览相关宣传活动。
八、组委会对所有参展作品具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九、凡送作品参评,即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组委会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展览信息可登录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微信号(Jssmsjxh)查看。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2026年4月15日
来源 | 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