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江苏参评作品申报开始
来源:江苏文艺网   2026年03月13日15:01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工作已开始,江苏视协按照《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届金鹰奖江苏地区参评作品的征集报送、初审评议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工作已开始,江苏视协按照《中国电视金鹰奖章程》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届金鹰奖江苏地区参评作品的征集报送、初审评议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类别

  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四个类别(均包含网络视听作品),各类别电视作品奖和创作单项奖共20个。

  参评作品要求

  申报参评作品须是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制作单位制作,获得相应发行许可,于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在地级市(含)以上电视台或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首次播出过,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播出要求:

  电视剧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2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3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在全国性重点视频网站上线播出过。

  报送程序

  1.江苏省视协作为江苏地区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报名受理单位,将组织电视艺术家、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代表成立申报参评金鹰奖节目推选小组,依照相关要求对报送作品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和作品初审评议。

  2.根据《中国视协关于组织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则上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向中国视协组委会报送参评的电视剧作品不超过12部,电视纪录片、电视综艺(文艺)节目、电视动画片每个类别不超过6部。

  3.由于此次推荐名额有限,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作品时做好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好中挑好,将中华美学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评价标准,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搜奇猎艳、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严禁有违法失德的从业人员及其作品参评。

  展播确认与宣传说明

  为便于参与评选观众了解申报参评作品的情况,自本届金鹰奖观众投票评选启动当日0时起,至颁奖典礼结束当晚24时止,金鹰奖组委会将参评作品在网络投票平台上进行展播。申报金鹰奖的各作品版权所有单位须签署《授权确认书》,向金鹰奖组委会确认,是否同意展播期间作品在网络投票平台上展映。

  为宣传和推广金鹰奖评选成果,组委会可将参评作品资料制成电子音像制品或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等活动。申报单位在参评材料上盖章即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申报渠道及报送材料

  本届金鹰奖采取线上申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参评单位需登录申报系统网站(网址:https://geadm.cflac.org.cn/)进行注册。

  2.按类别在线填写《第33届中国电视金鹰奖参评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报完成后导出,按要求加盖公章。填报《登记表》时,需勾选是否参与单项奖评选,每个作品各类别单项奖最多申报2人,电视剧编剧、导演多人参评视为一个团队。

  3.下载《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按要求加盖公章。

  4.上传盖章后的《登记表》《授权确认书》《参评承诺书》PDF电子文件,并将纸质版(均需A4纸打印)盖章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

  5.按以下要求上传照片及视频资料

  (1)完整无广告播出版视频1份,MP4格式,分辨率不超过1080P,单集文件大小不超过1G,文件名称标明片名和集序,例如:《片名》第X集。

  (2)宣传片无广告视频1份,MP4格式,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300M。

  (3)宣传海报2张(横版、竖版各1张),剧照3-5张,如申报单项奖,另需提供个人照片2张(横版、竖版各1张)。图片要求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小于3M、不超过10M。

  6.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报名受理单位进行审核,如要修改信息,需联系报名受理单位退回方可修改。

  7.所有参评作品的报送材料均作为评选资料使用,不予退还,请在报送前自行备份。

  截止时间及寄送地址

  1.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 邮寄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以寄出时间为准),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

  2.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电视艺术家协会;

  3.收件人:李老师,电话:025-83572079

  中国电视金鹰奖评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附件:点击下载

责编:李笑林 高仁泉 省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