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 “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来源:江苏文艺网   2025年07月10日17:11
杨沂孙(1812—1884),著名清代书法家,张家港市恬庄人,师从著名学者李兆洛,篆书宗邓石如,又在邓石如基础上参以金文字法,写出了富有个性的篆书面目,为篆书的发展另辟新境,追本溯源,开金石学与碑派书风的时代审美思潮,使沉寂了千百年的篆书激发了新的生命力,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和地位。张家港作为受长江滋养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2022年成功举办首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在全国书法界产生了持续而广泛的影响。为更好地继承弘扬杨沂孙先生“入古出新”的创作精神,激励当代书家苦研技艺、富涵学养,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文明城市内涵,拟在2025年长江文化节期间举办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

杨沂孙(1812—1884),著名清代书法家,张家港市恬庄人,师从著名学者李兆洛,篆书宗邓石如,又在邓石如基础上参以金文字法,写出了富有个性的篆书面目,为篆书的发展另辟新境,追本溯源,开金石学与碑派书风的时代审美思潮,使沉寂了千百年的篆书激发了新的生命力,在中国书法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和地位。张家港作为受长江滋养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2022年成功举办首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在全国书法界产生了持续而广泛的影响。为更好地继承弘扬杨沂孙先生“入古出新”的创作精神,激励当代书家苦研技艺、富涵学养,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文明城市内涵,拟在2025年长江文化节期间举办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

一、展览名称、时间

展览名称: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

展览时间:2025年11月至12月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主办单位: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书法家协会、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张家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张家港市书法家协会、梁丰书社、暨阳书画社

三、作品征集办法

1.欢迎全国书法家、书法爱好者投稿。

2.作品须为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未公开发表的书法、篆刻作品,书体不限。

3.征稿作品为毛笔书法、篆刻,风格符合当代主流审美,鼓励创新。

书法部分:书法请投寄作品原件,以竖式为主,尺寸为6尺整张(178 cm×96 cm)以内;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138cm×69cm)以内。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本书体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非自创内容请另纸写明诗文出处,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其中两方以上为咏长江、颂长江内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一方参展,不寄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4.报名者认真填写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并附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作品无需托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投稿方式采取个人自投或团体送稿。来稿请妥善封装,以免途中破损。邮寄请以挂号或快递形式,便于查询。

6.免收报名、评审、出版等一切费用,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四、征稿作品内容

书法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自作诗文。重点鼓励创作以咏长江、颂长江的诗文、歌赋,或描写长江流域相关文化为主题的内容。

五、作品评选

1.评委会由省内书法界著名专家及主、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参照全国性书法大赛评审流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精神进行初评、复评、终审。

2.评出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一等奖作品2件,二等奖作品5件,三等奖作品20件,入展作品180件左右。

3.获得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收藏证书,分别给予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1000元的奖金,并受邀参加展览开幕式与颁奖仪式,落地食宿交通费用由主办方负责,入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和作品集。

4.入展作品出版《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作品集》。

六、征稿时间及寄送地址

1.截止时间:自征稿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10月底完成评审和布展,具体展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寄送作品时需一并提交《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邮寄请在信封右下角注明“2025第二届江苏省“杨沂孙·书法篆刻作品展”。

收件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文化中心图书馆;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凤凰大道19号;

邮编:215613;

联系人:平莉13962205619。

七、其他

1.作品送、取件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险由作者自行估价、投保;展览期间的作品安全事宜由承办单位负责,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主、承办方不承担责任。

2.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展览组织机构对优秀、入展作品有展览、出版、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权。

3.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并在官方媒体进行公告,取消其参赛资格。

4.拟邀请专业媒体报道活动。

5.相关信息可登录江苏省书法家协会、苏州市书法家协会网站、今日张家港APP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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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书协

责编:李笑林 高仁泉 省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