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协各团体会员及其艺术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长三角地区文艺事业协同发展,展示长三角地区艺术艺术后备青年人才的创作实力,促进长三角地区视觉艺术的交流、合作与发展,将沪苏浙皖四地“长三角文艺发展联盟”工作向更深更广领域拓展。
拟举办长三角文艺发展联盟“视觉艺术优秀青年艺术家作品交流展”。现面向全省征集优秀民间文艺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办:长三角文艺发展联盟
承办:沪苏浙皖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浙江展览馆
二、举办时间
5月下旬(具体日期待定),展期为5天
三、举办地点
浙江展览馆
四、征集对象
江苏省内各门类优秀民间文艺作品。参展艺术家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在本领域成绩突出,有较大社会影响。
五、参展作品及要求
要求近期创作,在传统基础上有所突破,强调设计意识,并且作品主题鲜明,个性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题材不限。每位艺术家限报1件/套作品。
所有上墙作品宽度不大于2米,高度不大于3米。不上墙作品尺寸在场地允许条件下不限,如是特大件作品,请提前与主办方联系。另若作品通过初选,如需装裱,将由主办方负责。
为配合展览,将编辑出版《长三角文艺发展联盟“视觉艺术优秀青年艺术家作品交流展”作品集》。
六、报名方式
初选请艺术家申报相关电子材料,认真填写申报表,同时将个人介绍(300字以内)、工作照和参展作品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完整,照片规格为jpg格式,尺寸不小于300dpi)文件名为“作品标题+姓名+艺种+地区jpg”,于4月10日前发送至344322929@qq.com。
联系人:李林青,18112993275.
七、其他事项
若作品通过初选,相关事宜江苏省民协将另行通知。
备注:请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4月10日前发送至344322929@qq.com,联系人:李林青,18112993275.
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