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五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来源:江苏文艺网   2026年04月13日14:3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掘和培养书法篆刻后备人才,展示江苏书法新人的创作成果和精神风貌,推动江苏书法事业繁荣发展,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江苏省第十五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掘和培养书法篆刻后备人才,展示江苏书法新人的创作成果和精神风貌,推动江苏书法事业繁荣发展,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江苏省第十五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泰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台)

  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和统战部

  协办单位:

  泰州市书法家协会

  泰州美术馆

  泰州学院美术学院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凡工作、生活在江苏省内的社会各界书法、篆刻工作者、爱好者(非江苏省书协会员)均可投稿。年龄限于18周岁以上。

  (二)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不限书体。

  2.作品内容:投稿作者可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书写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与完整性。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鼓励书写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新时代精神风貌和歌颂祖国、赞美家乡为主题的作品。

  3.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书法作品:投寄作品原件,形式不限,以竖幅为宜,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小字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篆刻部分:篆刻印蜕6—12枚,边款不少于3枚。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并粘贴。印屏为四尺对开竖式(138cm×35cm)。

  (三)投稿方式

  采取团体会员集中送稿和个人投稿两种方式。投寄快递外包装上注明“十五届新人展作品”字样。

  (四)投稿数量

  本次展览每位作者投稿限投一件(请投作品原件),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

  (五)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六)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作品尺寸。

  2.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十五届新人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后附表格,进入小程序下载,可复印使用),登记表上附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所有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展览评审与联系,主办方将予以严格保密。

  (七)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和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及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三、作品评审

  由省书协邀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公平、公正、阳光、干净评审。拟定于2026年8月评审,评审结束后省书协将组织入围作者参加面试,并及时公示结果。

  四、奖励待遇

  (一)评选优秀作品50件左右,入展作品500件左右。

  (二)向优秀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三)展览将印制作品集,优秀作者可免费领取作品集2本,入展作者可免费领取作品集1本。

  (四)凡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五、展览时间

  展览拟定于2026年10月在泰州医药城会展中心展出,展出作品500件左右。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止2026年7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团体投稿和个人投稿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送(或寄)至投稿地址。团体投稿登记表需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tzssfjxh@126.com,个人投稿者无需发送。

  七、投稿地址

  收稿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293号泰州美术馆 邮编:225300 联系人:孙超 联系方式:0523-86229969,13338888059(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三)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包括用于非营利性的作品集、宣传画册、官网及新媒体平台展示等,不另付酬。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个人投稿登记表

  附件2:团体投稿登记表

责编:李笑林 高仁泉 省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