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

关于举办第十届江苏文学评论奖的通知
来源:无锡文艺界   2021年08月24日11:3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宣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我省文学评论的创新和繁荣,江苏省作家协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江苏文学评论奖。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宣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我省文学评论的创新和繁荣,江苏省作家协会、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第十届江苏文学评论奖。

现将评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奖范围

1.凡在江苏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作者均可参评。

2.参评作品以中国当代文学为批评对象,包括对作家与作品、文学创作现象及文学创作思潮的评论和研究等,文学理论翻译及文学史研究不在评奖之列。

3.参评作品为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正式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含内刊)、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中文作品,字数不限。单篇与专著均可参评,论文集所收作品在评奖时限内的发表量应超过四分之一,且以中国当代文学为批评对象。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专著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二、

评奖标准

江苏文学评论奖坚持思想性与学术性统一的原则,所选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

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努力反映当下文学状况,关注中国文学的发展;

3、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体现健康的文艺批评精神,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独到见解,并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4、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符合学术规范。

三、

奖项设置及颁奖

第十届江苏文学评论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颁奖仪式将于2021年11月在张家港中国长江文化艺术节期间举行,届时将邀请获奖作者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推荐办法和时间

1、原则上由各市文联、作协组织申报,也可由个人直接申报。每位作者限申报一部(篇)。

2、参评者须填写《第十届江苏文学评论奖参评作品申报表》

(点击此处下载),填完后请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省作协创研室的电子邮箱jszxcys@126.com

3、寄送作品。著作每部请寄送3份,单篇作品请寄送5份作品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发表作品正文)至省作协创研室。

4、作品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21年10月10日截止,以作品送达日或寄出地邮戳为准。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 江苏省作家协会创研室

邮编:210019

电话:025—86486029

联系人:黄玲

江苏省作家协会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责编:王紫荆 省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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